吴亮律师
开庭之后是可以更改诉讼标的的。诉讼标的改变必须要符合法律的条款,诉讼标的就是法院所审判双方的关系,在进行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关系就会进行消失,而且诉讼标的也是案件必须要存在的条件之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必须在庭审调查后,辩论阶段结束之前提出。如果经过庭审,辩论阶段已经结束,你可以撤诉后再次起诉,增加诉讼请求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庭审调查开始后结束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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